刘黎明,女,生于1960年4月23日。1984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,获教育学学士学位;1993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系,获教育学原理专业硕士学位;2007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,获教育学原理专业博士学位;1984-2020年一直在河南大学(教育系)教育科学学院工作,三级教授,硕士研究生导师,全国教育基本理论专业委员会理事。主要从事教育学原理的教学与研究工作,曾在《华东师范大学学报》(教科版)、《中国教育学刊》、《教育研究与实验》、《中国高等教育研究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;出版有《教育学视阈中的人——基于马克思主义人学的思考》、《当代教育基本理论论纲》、《教育哲学》等学术著作;曾主持有国家社科基金“十二五”规划2014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《国民性培育的学校教育内在机理及实践路径研究 》、美国苹果公司(斯坦福大学委托河南大学)国际合作项目:“中职学校质量评估研究”等科研项目多项。学术著作《教育学视阈中的人——基于马克思主义人学的思考》获得河南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。